办证须知
一、16周岁以下(含16周岁)的少年儿童、教育工作者、儿童工作者、家长可持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军人证、护照、驾照等)办理少儿借书证,没有身份证的少年儿童可凭户口簿办理。
二、办证时请领取并如实填写《办证申请表》,字迹应工整清晰。单位名称须写全称,家庭住址(通讯地址)须写明街道门牌、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。
三、少儿借书证免收工本费、服务费,但需交付押金50元(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),每证可借图书4册,借期30天,不可电话续借。借书证有效期为两年,期满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借书证到办证处免费验证后,方可继续使用。广西图书馆借书证不能在少儿馆使用。
四、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,如需退证,请您先将所借图书还清,并无逾期欠费,再持有效证件原件、借书证到少儿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。
五、读者如遗失借书证,请持有效证件原件速到少儿办证处挂失,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挂失一周后方可退证或重新办理新证。遗失补办新证的,需交纳5元工本费。
六、如有借书不按期归还、污损、丢失等情况按本馆《广西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条目处理。
七、读者办理退证时,须还清所借图书,付清逾期费用,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、借书证到少儿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。
八、办证时,钱票请当面点清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。
九、开放时间
周一:全天闭馆
周二至周日:9:00—17:00
法定节假日: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详见本馆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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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 0771-5846053 推荐使用IE8.0以上版本浏览器